每經記者 鄢銀嬋 任世磊發自昆明
4月中旬,昆明市委機關報《昆明日報》的一篇報道讓這座四季如春的城市備受關注。
4月11日,《昆明日報》刊發了《網曝昆明多名官員受賄 市紀檢監察機關、市檢察院正深入調查》的報道。該篇文章稱,4月6日有網友以“主體檢舉信、證據文件(彩色復印件)、電子文檔”等多段文字及圖片,爆料昆明市多名政府官員涉嫌受賄。該篇報道刊發后,引起了新華網、人民網等上百家網站轉載;同時,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也在當天晚上10點發布微博稱已就此事成立工作機構,開展調查,并請舉報人直接同該院聯系。
該篇報道引用網友發帖內容稱,“‘涉及向國家公務人員行賄而牟取項目私利的情況很多,涉及的政府官員也太多,按百人計算絕不為過’。其中列出的主要涉事人員為昆明市工信委的謝某、馮某,石林縣工信委的段某等官員,以及趙某、李某等企業高管等10余人”。
《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趕赴昆明對此事件進行調查后發現,網友所舉報的昆明希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希文科技)法人代表徐永所涉及的9個項目大多存在中標金額高于市場價、轉標接收公司的資質無法滿足招標限定條件等嫌疑。值得一提的是,盡管舉報人在材料中留下了郵件聯系方式,但記者多次聯系均未取得回應,而涉及各方也對此三緘其口。
目前,昆明市紀委已就該舉報內容介入調查。
一條舉報帖引來的“騷擾”
4月18日上午,昆明陽光明媚,位于昆明市呈貢新區市級行政中心7號樓的昆明紀委宣教科辦公電話幾乎被外界打爆。
陽光透過窗戶驅走了早晨還逗留在辦公室里的陣陣清冷,映出大片大片的明媚。“這幾天很多媒體都在問這個事情。”當天,昆明市紀委宣教科一位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你們要我們有所回應,但我們辦公室并未直接去負責調查核實,我們實在是無法回應”。
不過,盡管該名人士接待了記者的來訪,卻拒絕透露自己的職位及姓氏。
相比之下,鄒春萌這段時間遭受到的“電話騷擾”顯然更加猛烈。這名云南大學國際關系研究院副研究員、博士、碩士生導師在去年底才剛剛出版了自己的研究著作——《東盟區域服務貿易自由化研究》,贏得不少贊譽。在4月14日~16日的云南大學2013年考研復試期間,她卻接到了不少來自全國各地媒體以及陌生人的電話,有的甚至充盈著謾罵之詞。
事實上,鄒春萌所經歷的“電話騷擾”也與上述舉報有關。在4月6日一名叫“貪官證據”的網友在天涯論壇上發布的《關于昆明市多個政府官員受賄的爆料材料,鐵證如山》的帖子中,鄒春萌被舉報人列為行賄方徐永的妻子,稱其利用自身職位,在多個項目中以合同簽署人、擔保人的身份出現,并附上了鄒的手機號碼。
“你們問我和這件事情有什么關系,我的回答是沒有關系,網上的東西你們能相信嗎?”4月17日,鄒春萌透過電話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該封舉報信已對她的生活造成了極大困擾。同時,在通話過程中,還數次表達了中斷談話的要求,不過她并未否認徐永妻子這一身份。
4月18日記者就此事拜訪昆明市委宣傳部外宣辦時,對方拒絕了記者采訪。
而記者連日在昆明接觸到的舉報信中所涉政府部門、公司以及個人,也大多對舉報內容避而不談。
神秘“消失”的舉報人
對徐永而言,該舉報帖帶來的輿論壓力正一點點蠶食著他多年在昆明IT圈的形象命脈。
在舉報帖中,他被指先后開設及參股的公司多達近10家,并賄賂了多個政府部門的采購人員,在招投標過程中通過暗箱操作使項目落入自己所控制或參股公司手中,以手續費、項目差價等方式獲得暴利。
“這些內容完全是他(舉報人)主觀臆造出來的東西,這個人必須要揪出來。”4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舉報帖附上的手機號碼致電徐永,他直言,該事件對他個人名譽造成了一定損害。
事實上,早在該封舉報帖在網絡上傳播的第3天,徐永便開始了反擊。
4月9日,一個名叫“徐永2013”的ID出現在上述舉報帖的回復中。該ID自稱是檢舉信中的徐永,主動要求各級反貪部門介入調查,以還其清白。
該ID還在回復中表示,舉報人遺漏了兩名重要人員,即自己此前在昆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昆聯科技”)和希文科技的合伙人吳海明、郭瑛;其中,吳海明與希文科技及徐永本人之間便有19個案子在審。記者隨后也查證,今年3月21日確有一宗吳海明與徐永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在昆明市五華區法院開庭審理。
在4月14日的采訪中,徐永則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了該ID確為他本人,并推斷舉報人很可能是自己昔日的合伙人吳海明。
“在合作期間,吳海明擔任昆聯科技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我任總經理,郭瑛為財務主管;而在希文科技里,我為法人代表、總經理,吳海明則是副總經理,財務主管還是郭瑛,這種合作方式在2012年9月1日被終止,并于2012年11月30日搬離昆聯科技辦公室。”徐永表示。
至于為何推斷昔日伙伴為眼下的舉報人,徐永始終未透露其中的緣由。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可查詢到的工商資料顯示,希文科技成立于2006年8月,經營范圍為計算機軟硬件研究及開發,計算機系統集成及綜合布線,以及電子產品、通訊設備、普通機械及配件、建筑材料、礦產品等13類產品的銷售;昆聯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經營范圍包括計算機系統集成及軟件開發,網站開發和網頁設計及維護,計算機網絡安全系統、信息化系統、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施工、維護及咨詢,以及電子計算機及配件、辦公設備等9類產品的銷售。
可以證實的是,兩個公司在經營范圍上有所重合,存在實質上的市場競爭關系。
4月19日,記者通過徐永所給的手機號碼致電吳海明時,吳對于舉報人這一說法進行了否認。“這個舉報信的很多內容應該是炒作,我沒什么好談的”。
對于昔日的合作伙伴徐永眼下所遭到的舉報,吳海明表示不予置評,對其過往合作細節也三緘其口。
事實上,4月6日出現在網絡上的舉報信中,舉報人附上了自己的郵箱地址,稱如果需要大量證據,可往該郵箱地址發送郵件以獲取。不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自4月11日以來,數十次向該郵箱發送了郵件,截至發稿均未收到任何回音。
此外,在舉報帖中,其ID最后一次回復時間顯示為4月7日下午2點,此后盡管有眾多網友熱議,但該ID始終未再次現身。
三大公司被指充當殼資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上述舉報帖中,除了希文科技、昆聯科技以及政府部門公職人員以外,還涉及云南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陜西時光軟件有限公司等。
據昆明當地一位不愿具名的IT界人士表示,“云南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都是當地數一數二的大公司,業績在圈內占比很高”。
可查詢到的公開資料顯示,云南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為云南省電信公司下屬子公司,為中國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達2.89億元,為云南省政府信息產業重點扶持企業,IT銷售收入多年在該省名列前茅。舉報帖中,該公司被指在2012年12月舉行的云南省檢察院監所聯網(二期)政府采購項目(招標編號:YDJCY-采購-C2012534)招標過程中,在徐永的安排下,聯合多家公司進行圍標,成功中標。此外,包括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YDJCY-采購-C2011430/A)等4個被舉報項目中,也有該公司的身影。
4月16日,在昆明北京路上的一棟高樓里,該公司一名張姓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公司正在梳理、了解舉報帖中涉及的內容,排查涉及項目是否存在問題。“總體來說,這些項目我們是正常中標的”。
此外,舉報帖中所指在2012年10月的 “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工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公開招標項目”等3個項目招投標過程使用非正常手段獲取利益的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實力同樣不菲。
據該公司網站信息顯示,公司注冊資本為2500萬元,為云南當地知名企業官房集團的子公司,其研發的“園區智能管理平臺軟件”在政府、教育等多個領域廣泛使用,在“精品工程”一欄中,包含有不少政府采購項目。
4月17日,記者輾轉來到該公司位于官房廣場裙樓的辦公場地,在反復說明身份及來意后,公司前臺人員才為記者開了門禁。不過記者等候了6、7分鐘后,該名前臺在請示相關人員后卻表示領導都不在,無法對此作出回應。隨后,記者又多次撥打該公司電話,得到的回復均為領導不在。
舉報帖中同樣多次出現的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則是云南省電信有限公司的唯一全資子公司,擁有云南最大綜合性門戶網站“云南信息港”,注冊資金1億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數日調查發現,盡管上述公司在云南當地實力雄厚,承接項目也大多為政府項目,不過在舉報帖中,這些公司卻被認為是徐永在多個政府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的殼資源。
“事實上在招投標中,大公司被小公司充當殼資源并不稀奇。”一位熟知招投標各個環節的工程界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一般招標方對投標公司會有一定限制條件,特別是政府部門的項目,比如公司資質、注冊資本等,不少小公司往往無法滿足這些條件,而大公司手中握有大量資質,把殼借給小公司,不做任何事情就能獲得中標價4%左右的手續費,再加上招投標過程中暗渡陳倉的手法很多,確實有不少大公司愿意鋌而走險”。
政府采購項目疑被轉包
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連日針對舉報帖中涉及項目的調查中,上述大公司在不少項目中充當殼資源這一質疑也有所反映。
據云南省政府采購網信息顯示,于2009年10月19日發布的“石林縣城市公共管理應用系統平臺公開招標采購項目中標公告 (招標編號:YNZZ20090902-31)”中,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以355.15萬元價格中標。
值得注意的是,舉報帖中一份甲方為云南電信公眾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乙方為希文科技的“合作協議”顯示,雙方就“石林縣城市公共管理信息應用系統平臺建設項目”達成了12項合作共識。
其中包括“甲方負責按照談判文件要求乙方提供本次參加該項目的投標所需甲方的資質、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資料;甲方只負責授權甲方人員就該項目進行投標,乙方負責項目的技術答辯及商務談判;若中標,甲方按項目中標金額扣除甲方為此項目承擔的稅金及2%項目管理費后的金額將項目整體外包給乙方。”等內容。簽署日期為2009年9月30日。
“這類合同的出現也在客觀上印證了這類有資質的大公司實質上可能并不會去實施中標項目,而是作為殼資源存在于招投標活動中”。上述人士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則注意到,在舉報帖中所列舉的項目中,類似這種事前便簽訂合作協議的行為并非孤例。
例如舉報帖顯示,在2012年12月24日由云南省政府采購網發布的《云南省檢察院監所聯網(二期)政府采購項目中標公告 (招標編號:YDJCY-采購-C2012534)》中,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以679.18萬元的報價成功中標。而早在2012年12月7日,一份甲方為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乙方為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合作協議》便已簽訂。雙方約定,乙方將以甲方的名義對上述項目進行投標,若項目中標,甲方收取項目中標金額13%的毛利潤,項目中標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設備采購。
根據合同,該項目所需設備由乙方即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記者查詢該公司工商資料所規定的經營范圍中,并不具備所需設備的生產資質。在這種情況下,甲方向乙方及乙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設備采購也頗為奇怪。
上述不愿具名的工程界人士表示,這類合同簽署的實質意義便在于轉標。“甲方向乙方進行設備采購,說明該招標項目中采購的實質內容實際由乙方提供”。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明確規定,中標人不得向他人轉讓中標項目,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向他人轉讓;同時規定了違反相關規定的處罰措施。此外,財政部也有禁止政府采購項目轉包的相關規定。
上述網帖所曝出的 “轉包協議”是否真實,記者向涉事各方進行求證,截至發稿,均未獲正面回應。
“如果在招標之前雙方便簽訂了這類意向性合同,不論合同有無實施,這種行為都屬于違規。”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芳認為。
部分公司資質存疑
除了私下轉標以外,被轉標公司的資質是否合格也成為一大疑點。
據2009年9月29日發布的“石林縣城市公共管理應用系統平臺項目公開招標公告”,對投標人的要求條件包括: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提供原國家信息產業部認證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以上(含二級)、省級及以上安全技術防范行業資信證三級及以上、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證書乙級及以上等所有資質證書。
而網帖所曝于當年9月30日簽訂的《合作協議》,該項目被整體外包給希文科技。《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目前可查詢到的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注冊資金為500萬元,僅擁有集成四級資質,遠遠無法滿足招標條件。
4月16日,記者分別前往該公司注冊地及目前辦公場地進行實地探訪。其注冊地所在的云南生物技術創新中心綜合樓514號顯示為云南一家環保公司的辦公場所,而其位于昆明盤龍金江小區瑞園國稅局宿舍8棟2單元502室的辦公室門口也無公司的明顯標志,期間室內電話聲數次響起,但一直無人應答,記者敲門良久也未得到回應。
另外,去年4月云南通信局發布的《關于責令至今未報送2011年度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年檢材料企業限期整改的通告》中,希文科技公司榜上有名。
此外,據2012年12月3日發布的“云南省檢察院監所聯網(二期)政府采購項目招標公告”,對投標人的要求包括: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及以上資質(含二級)、具有國家保密局頒發的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乙級及以上資質(含乙級),不允許聯合體投標等。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評定條件(2012年修定版)》中規定,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等級二級資質需滿足的評定條件有:企業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不少于2000萬元;企業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不少于2.5億元。
據上述網曝《合作協議》規定,云南駿沛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為該項目的實施方。而該公司的工商資料顯示,其注冊資本僅500萬元,無法獲得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二級資質。
云南大韜律師事務所一名楊姓律師認為,根據《招投標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可以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上述公司的資質不過關,無法滿足轉包的條件。
中標價格存虛高嫌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舉報內容稱徐永對部分項目的操作手法除了私下轉標給資質不符的公司獲取手續費等利益外,還包括低買高賣的方式以賺取高額差價。
舉報帖稱,在“云南省檢察院案件監督管理系統政府采購項目”中,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以352.39萬元中標,不過中標之后相關方卻對貨源進行了多次周轉。其中352.39萬元中標物中的思杰軟件產品便經歷了由聯強國際貿易公司昆明分公司進貨——希文科技中轉——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再中轉——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使用方,價格相應層層抬高。
4月19日,記者以客戶身份向聯強國際貿易公司一名銷售經理曾蕊咨詢該項目中所涉及產品案件監督管理系統及磁盤陣列1套和小型服務器2臺的價格。“一般來說,一套能夠承載市級行政機構數據應用的監督管理系統及磁盤陣列的價格在80萬元,這個配置算比較高。”曾蕊表示,該公司目前并未代理小型服務器,不過其介紹,市場上比較好的小型服務器價格在20多萬元。
照此計算,上述項目中涉及產品的市場價最多為150萬元,同352.39萬元的中標價格有較大出入。
舉報帖中另一份于2012年12月14日簽訂的《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采購項目設備安裝分包合同》中,其甲方為云南官房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則為希文科技有限公司;而目前可查證的“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采購項目”的中標方僅有云南省通信產業服務有限公司,上述合同中的甲方、乙方是否涉入該項目,因接受采訪的多個政府部門稱正在調查,目前尚無法從官方渠道證實。
4月14日,徐永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希文科技沒有中標過云南省檢察院的任何項目,工信委的項目也未中過標,帖子中的內容和他們沒有任何關系”。對于上述合同,他并未詳談。
此外,在“云南省檢察院遠程提訊數據共享系統政府采購項目”中,同樣存在價格虛高的嫌疑。據公開資料顯示,該項目的中標方為賽爾網絡有限公司,中標金額為527.77萬元。
在舉報帖中,該項目也被指系徐永通過控制廠家興圖新科,與興圖新科簽訂項目捆綁進貨合同,意圖再高價賣給中標商牟利。
興圖新科云南辦事處一位張姓經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對于上述項目中的產品價格自己并不清楚;而賽爾網絡云南分公司工作人員則表示,領導正在出差中,無法回應相關情況。不過上述張姓經理也直言,“一般我們賣50萬元的產品,中標方的報價則在100萬元左右,利潤比較豐厚”。
昆明市紀委已介入調查
4月18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位于昆明呈貢新區市級行政中心4號樓,這里是昆明市工信委辦公所在地。
在一間標有昆明市工信委某處室牌子的辦公室里,幾名工作人員正在熱烈討論,在被記者詢問舉報帖中所涉及的該處室負責人時,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已經不在這里了”,其余兩名工作人員稱“有段時間了,這個你不要問,我們不知道”。
隨后該單位辦公室一位李姓人士表示,“要采訪這個事情,必須根據程序來”。記者在查看了相關證件,并按照其要求提交了加蓋有單位公章的采訪提綱后,該名人士表示他們會在一天以內將這件事情向有關領導匯報,并給予回復。
不過此后記者多次致電該人士留下的電話,得到的回復均為領導太忙,目前還無法答復。
4月19日,云南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一位人士接受記者采訪時則表示,舉報帖中的內容可能真真假假都有,目前還在調查過程中。對于所涉及官員工作是否受到影響,該名負責人表示,“現在我不清楚,我也沒具體去問”。
雖然目前涉事各方對于舉報內容大多避而不談,不過,目前昆明紀委已經展開了調查。上述昆明市紀委人士表示,該事件一旦有了結果,便會立即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