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要點】
十三五建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建議”提出,“十三五”時期,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各領域基礎性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顯提高。人權得到切實保障,產權得到有效保護。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
十三五規劃建議:人均國內生產總值7800美元左右
“建議”指出:“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取得重大成就。我國經濟總量穩居世界第二位,十三億多人口的人均國內生產總值增至7800美元左右。第三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超過第二產業,基礎設施水平全面躍升,農業連續增產,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5%,一批重大科技成果達到世界先進水平。
十三五規劃建議: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
《建議》提出: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權,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策權。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勵人才弘揚奉獻精神。
十三五規劃建議:培養新型農民 深化農村土地改革
《建議》提出: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完善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構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體系。培養新型職業農民。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十三五規劃建議:堅守耕地紅線 確保口糧絕對安全
《建議》提出: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守耕地紅線,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糧食產能,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
十三五規劃建議: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建議》提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和支出責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
十三五規劃建議:推進股票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
《建議》提出:加快金融體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積極培育公開透明、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推進股票和債券發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資比重,降低杠桿率。
十三五規劃建議:深化戶籍改革 實施居住證制度
《建議》提出: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并與城鎮居民有同等權利和義務。實施居住證制度,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十三五規劃建議: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加大棚改力度
《建議》提出: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大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改造力度。
十三五規劃建議: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體
《建議》提出:加強網上思想文化陣地建設,實施網絡內容建設工程,發展積極向上的網絡文化,凈化網絡環境。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加快媒體數字化建設,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體。
十三五規劃建議: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
《建議》提出:加快推進國防和軍隊改革,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從嚴治軍。到二〇二〇年,基本完成國防和軍隊改革目標任務,基本實現機械化,信息化取得重大進展,構建能夠打贏信息化戰爭、有效履行使命任務的中國特色現代軍事力量體系。
十三五規劃建議:發展綠色金融 設立綠色發展基金
《建議》提出:支持綠色清潔生產,推進傳統制造業綠色改造,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鼓勵企業工藝技術裝備更新改造。發展綠色金融,設立綠色發展基金。
十三五規劃建議:建差異化考核等構成的治理體系
《建議》提出:以市縣級行政區為單元,建立由空間規劃、用途管制、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差異化績效考核等構成的空間治理體系。
十三五規劃建議:實行最嚴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建議》提出: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建設節水型社會。合理制定水價,編制節水規劃,實施雨洪資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設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開展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十三五規劃建議: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
《建議》提出:推進交通運輸低碳發展,實行公共交通優先,加強軌道交通建設,鼓勵自行車等綠色出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提高電動車產業化水平。
十三五規劃建議:建立全國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
《建議》提出: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健全環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嚴格環保執法。
十三五規劃建議: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
《建議》提出:擴大金融業雙向開放。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轉變外匯管理和使用方式,從正面清單轉變為負面清單。
十三五規劃建議:積極參與新領域國際規則制定
《建議》提出: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國際協調,促進全球經濟平衡、金融安全、經濟穩定增長。積極參與網絡、深海、極地、空天等新領域國際規則制定。
十三五規劃建議:實行脫貧工作責任制
《建議》提出:實行脫貧工作責任制。強化脫貧工作責任考核,對貧困縣重點考核脫貧成效。加大中央和省級財政扶貧投入,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的互補作用,整合各類扶貧資源,開辟扶貧開發新的資金渠道。